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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信箱使用说明

      欢迎您使用 “市长信箱”,了解并遵循以下基本注意事项,将有助于您的来信能得到及时处理。

   受理范围

  以下内容的来信属于本信箱受理范围:

    ( 1 )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

    ( 2 )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提出控告或者检举;

    ( 3 )对侵害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控告或者申诉;

    ( 4 )对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的行为提出控告或者检举;

    ( 5 )其他需要反映的情况、问题和要求。


    涉及以下内容的来信不属于本信箱受理范围:

     ( 1 )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许可、登记、备案等事宜的;

     ( 2 )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

     ( 3 )需要向来信人求证而又无法与来信人取得联系的;

     ( 4 )无实际内容的;

     ( 5 )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推销广告;

     ( 6 )各种恶意攻击性信息。

时间:07-11-0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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