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总工会根据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工青妇组织要发挥组织、引导、服务群众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积极作用”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委和省总工会的领导下,结合黄石工会实际,大力创新维权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了市委、市政府领导支持,市人大、市政协关注,各有关部门参与的工会维权社会化工作机制和工作格局,推动了黄石经济社会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
一、转变维权观念,创新维权机制
市总工会把解决企业改革改制过程中出现的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作为工作的着力点,改变过去工会唱“独角戏”的传统工作思路,实现从工会系统内部小维护向社会大维护的转变,确立借权发展、借力维权的工作模式,探索建立适应新形势需要的工会社会化维权新机制,制定了《黄石市总工会关于创新维权机制构建和谐黄石的实施意见》,从以下四个方面不断强化工会社会化维权格局。一是建立社会化维权领导机制。在市委领导的直接倡导下,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14个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职工维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全市职工维权工作,各县(市)区也成立了相应机构。二是建立社会化维权工作机制。维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都制定了各自的工作职责,明确了工作任务,维权领导小组定期通报成员单位维权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不到位并造成不良影响的,由市纪委、市监察局实行责任追究。三是建立社会化维权组织网络机制。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都做到“四有”:即有分管领导、有责任部门、有联络员、有联系电话,对职工的合法诉求由具体部门和人员及时承办、尽快解决。四是建立社会化维权舆论宣传机制。电台、电视台、《黄石日报》、《东楚晚报》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报道职工维权工作,《黄石日报》开辟了职工维权专栏,黄石电视台开办了职工维权在线访谈专栏,宣传维权工作典型,曝光重大侵权案例。
二、整合维权资源,注重维权实效
社会化维权大格局的巩固形成,为工会工作创造了越来越好的外部环境。市总工会牢牢把握这一难得的发展机遇,紧密依靠党委的坚强领导,积极争取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充分整合维权资源,把环境优势化为工作优势,使职工维权由工会的“单打独斗”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动,有力地促进了工会维权工作的创新发展。
(一)发挥政治优势,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与重视。党对工会的领导是我国工会的特色和优势,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工会工作的根本原则和政治保证。多年来,市总工会坚持主动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工作,反映职工的意愿和要求,市委常委会每年都要听取工会工作的情况汇报,市政府每年召开一次与市总工会的联席会议。近两年,市委、市政府相继制定、转发了《中共黄石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工作的意见》、《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工会工作的意见》、《黄石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劳动关系协调处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通知》和《黄石市总工会关于创新维权机制构建和谐黄石的实施意见》等六个重要文件,在机关精简机构和人员编制的情况下,同意市总工会增设“职工维权办公室”,为社会化维权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领导和政策支持。
(二)借助各方力量,积极争取外界的支持与配合。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参与。近两年来,市总工会与市人大、市政协建立了密切的联系制度,市人大、市政协每年坚持开展专题视察和调研活动,了解职工权益保障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职工权益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紧紧抓住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社会保险征缴工作不放松,市工商局把工会组建情况纳入企业年检内容,市国税局协助代收工会经费,市司法局选派最优秀的律师为“潘兰英职工维权服务热线”提供法律服务,市纪委专门出台维权服务热线责任追究制度。通过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把职工维权纳入政府部门的工作,初步破解了工会维权难题。
(三)整合内部资源,积极搭建维权工作平台与载体。工会维权社会化的一个重要落脚点就是不断拓宽职工的诉求表达渠道。市总工会积极整合内部资源,搭建平台和载体,建立了运转有效的职工利益诉求表达机制。2005年9月13日,市总工会将工会“12351”职工维权服务热线和铁山区总工会“潘兰英维权热线”并网,开通了全市“潘兰英职工维权服务热线”,建立了由热线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县市区总工会、市直属企业工会等单位组成的热线服务网络,建立了联席会议、领导接访、情况通报、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形成了集信访、调查、调解、处置和救助于一体的工作机制,改变了以往工会热线只能咨询不能解决实际问题的局面。到目前为止,共接待职工来信、来电、来访2835人次,协调解决了一大批疑难案件,帮助2400多名职工解决工资拖欠、社会保险、经济补偿等资金共计1200多万元。
三、深化维权思路,拓展维权领域
在经过几年努力,初步形成全覆盖的社会化维权网络之后,市总工会继续把维权的视野向纵深推进,把维权的重点定位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上,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重点,继续深化维权机制建设,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一)以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职工利益协调机制。成立了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领导小组,下发了《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考评细则》,出台了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在全省率先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这项工作经过一年多的推动,得到了广大企业的积极响应和广大职工的热情参与,全市劳动关系呈现出新的局面,涌现了一批先进典型,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二)以办好维权服务热线为平台,进一步完善职工利益诉求表达机制。不断完善社会化维权网络,在加强市级、县(市)区维权网络建设的同时,重心下移,强化基层工会特别是企业和社区维权网络体系建设,拓宽职工利益诉求表达渠道。依托“潘兰英职工维权服务热线”维权品牌,通过市委督办部门加大职工利益诉求问题的督办落实力度,进一步形成维权合力,更好地反映职工的意见和呼声,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精心组织开展“5.18”职工维权日活动,今年着重开展劳动争议大接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各抽调一名干部与潘兰英职工维权服务热线工作人员组成接访专班,在热线办公室开展政策咨询、受理劳动争议投诉。
(三)以加强部门协作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矛盾调处机制。市总工会积极配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以非公有制企业、进城务工人员为重点,切实抓好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着力提高劳动合同的签订率和规范化水平。把工会法律援助纳入司法系统的法律援助体系,充分发挥工会法律顾问组的作用,积极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积极参与劳动争议调解和劳动仲裁,提高通过劳动争议调解和劳动仲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能力。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队伍建设,积极配合、参与劳动监察执法。加强与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等政府部门的沟通协商,积极推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制度,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督促企业整改。
(四)以规范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设为依托,进一步完善权益保障机制。按照上级工会关于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规范化建设的要求,有效整合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职工法律维权中心、农民工维权服务中心、“12351”维权服务热线四大维权平台,建设功能齐全、设施完备、规范高效的一流职工帮扶中心。大力开展“金秋助学”,建立完善各项助学制度和助学形式,拓宽资金渠道,精心组织实施,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参与,做强做实助学品牌。组织实施“工会工友帮扶行动”,把农民工纳入帮扶行动对象,继续帮助农民工追讨欠薪,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继续协助党和政府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实现工会帮助职工再就业的目标。通过新闻媒体加强工会帮扶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困难职工的良好氛围,全面叫响工会帮扶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