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委统战部主要职能
(一)组织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向省委统战部和市委反映情况,研究统一战线理论和重大方针政策,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了解统战工作的全面情况,掌握分析统一战线中的政治、思想动态,及时准确地反映党外人士的意见、批评和建议。
(三)负责协助市委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保持密切联系,认真贯彻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受市委委托主持召开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双月座谈会”和“情况通报会”,负责协调政府有关部门与民主党派对口联系和聘请特约“四员”工作,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采纳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培养、选拔新一代代表人物。
(四)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工作,推荐有影响有代表性的党外人士和港澳人士担任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人大代表;安排市政协委员等。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考察、推荐党外人士担任市级和县(局)级行政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
(五)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联系境内境外工商界社团和代表人士,调查研究并反映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物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做好经济统战工作。
(六)负责加强同党外知识分子和无党派代表人士的联系,履行反映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举荐人才的职能;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中的代表人物;负责做好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工作。
(七)负责开展境内境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八)负责全市的海外统战工作,广泛联络海外侨胞和港、澳、台同胞,促进黄石经济发展。
(九)负责调查研究和检查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推荐工作。
(十)负责本部机关党的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抓好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对市台办、民族宗教局、工商联、侨联和民主党派机关的归口管理及工作上的协调指导。负责统战系统科室负责人任免和其它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
(十二)负责本部机关、台办、工商联、侨联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工作及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协助市各民主党派进行干部人事管理;负责县(市)区委统战部长任免征求意见工作。
(十三)负责检查指导县(市)区、大专院校、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党委统战工作;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负责统战干部、党外干部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培训工作;协调黄埔军校同学会黄石联络站的工作。
(十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委统战部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0714--6368807
(二)党派科 0714--6368502
(三)干部科 0714—6368810
(四)经济联络科 0714—6368501
(五)宣传研究室 0714---6368815
(六)民族宗教科 0714—6368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