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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备案)的几种情况: 1、举办单位决定撤销或解散; 2、因合并、分立成新法人而解散; 3、依照法规和本单位章程,事业单位自行决定解散; 4、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责令撤销; 5、经审批机关批准改变为非事业单位; 6、失去继续开展业务活动的能力或核准登记满一年未开展业务活动; 7、宗旨和业务范围消失。 二、需提交文件: 事业单位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 1、按规定填写的《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备案)申请书》; 2、审批机关同意撤销的文件或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决定或责令撤销解散的文件; 3、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理债权、债务完毕并且完税的清算报告; 4、《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及单位所有印章; 5、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证件。 三、注销登记(备案)程序: 申请——受理——审查——核准——收缴证书和印章——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