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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区域卫生规划(1999~2005)

第一部分 规划任务与原则

一、规划任务

确定区域根据黄石市社会经济发展、地理及生态环境、居民的主要卫生问题和不同的医疗卫生需求等因素,卫生发展目标、发展模式及相应的政策与措施。运用符合成本效益原则的干预措施和均衡发展战略,对卫生资源实行“控制总量、调整存量、优化增量、提高质量”,改善和提高整体综合服务能力,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宏观调控有力,微观运行富有生机的卫生服务体系,以满足不同层次的居民的医疗卫生需求,提高居民的健康水平。

二、规划原则

(一)要从市情出发,与黄石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相协调。充分发挥政府的调控作用,以解决卫生资源的配置与调整,同时有效运用竞争机制,改善卫生机构微观运行环境。

(二)以社会公平为依据,控制城区卫生规模,优先发展和保证基本卫生服务,大力推进社区卫生服务,重点加强农村卫生和预防保健,重视和发展传统医药在卫生服务中的作用。

(三)要符合成本效益原则,提倡资源共享,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通过改革,认真解决卫生资源浪费与不足并存的矛盾。

(四)打破部门所有、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实行卫生全行业管理,对区域内不论何种隶属关系和不同所有制性质的所有卫生资源都纳入《规划》的宏观调控,由市卫生行政部门实行行业管理。

(五)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敢于冲破现有条条框框的束缚,边规划,边调整。

第二部分 规划目标

一、居民的健康指标

(一)2000年急慢性传染病报告发病率降至300/10万,2005年降至260/10万;

2000年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9.8‰,2005年控制在15‰;

2000年孕产妇死亡率降至60/10万,2005年降至50/10万。

(二)大力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2005年控制其上升速率;

继续降低呼吸系统疾病发病率;

采取综合防治措施,控制意外伤害的发生。

(三)2000年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1.5岁,2005达到72岁。

二、优化卫生资源配置目标

(一)医疗卫生机构设置

医疗卫生机构设置的总体构想是:“强化两头,优化中间”,即大力构建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下头),加速市三级医院及市预防保健机构(上头)发展,压缩一、二级医院(中间)数量,实行优胜劣汰,促其向社区服务方向转化。卫生监督与疾病控制职能分离,机构分设。疾病控制机构的设置提倡综合性,改变现有一病设一机构(如传染病、结核病等)和卫生防疫机构层层对口的情况。

1、机构设置原则

19992005年,以现有医疗卫生机构为框架,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类别、规模、功能、体制进行调整和定位。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应遵循以下原则:

(1)合理布局。按地域、人口、健康状况、疾病谱变化、 医疗需求等因素为导向,均衡布局医疗卫生机构。

(2)功能互补。医疗卫生机构在功能、任务上形成互补, 突出重点,避免交叉和重叠,形成功能完整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3)贴近人群。以方便群众为出发点,及时保护和促进群众健康,提高居民的整体健康水平。

(4)分级管理。按分级管理要求, 对不同级别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规模、功能、任务上的明确定位,形成多层次医疗卫生服务网络。首先应满足社区层次居民需求,体现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性,在此基础上,规划社区以上卫生机构。

2、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卫生所、室、站,个体诊所。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能: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是以家庭为单位、社区为范围,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低收入居民为重点,以满足管辖区内居民健康管理和健康咨询,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妇幼卫生保健和计划生育、社区康复等。医疗上既要向上级医院转诊患者,也可接受上级医院回转患者。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充分利用现有的医疗卫生机构。

农村乡镇设置中心卫生院或卫生院1所。

农村和城市郊区各村,原则上设村卫生室1个, 服务范围较小的相邻两村可采取村村联办,距卫生院或城镇医院较近的村不必单独设置村卫生室。

城区社区卫生服务站在一、二级医院设置初保站基础上,由一个初保站联合12个邻近的门诊部、卫生室、所予以组建。按服务人口12万,面积25平方公里,35个居委会,设置1 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城区共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50家以内。

黄石城区每3万人左右设1个个体诊所,总数控制在30家以内。

黄石市区和大冶市、阳新县城关不再另设独立的综合门诊和专科门诊部。

(2)县及县以上医疗卫生机构

医院的功能定位:

一级医院重点转向社区卫生服务,提供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指导服务,积极开展特色项目,与上级医院建立双向转诊关系。

二级医院以医疗为主,兼顾预防保健和康复医疗,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科研任务,注重特色专科建设,实行双向转诊,积极参与社区卫生服务,承担相应的技术指导工作。

三级医院以提供高水平专科医疗服务为主,主要从事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的诊治,大力培育和发展医学重点专科,承担相应的医学院校教学任务,结合临床实践,开发适宜技术,开展科学研究,指导培训基层卫生人员,成为全市医疗、教学、科研中心。

县及县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

城区设十类医疗卫生机构:三级综合医院2 所(其中市中心医院附设医疗急救中心)、三级中医医院1所,二级综合医院6所,一级综合医院10所,卫生学校1所,传染病医院(包括结核病防治)1所,精神病院1所,疾病控制中心1所,妇幼保健院1所,中心血站1所。

大冶市设置五类医疗卫生机构:二级综合医院1所, 二级中医医院1所,卫生防疫站(含血吸虫病防治)1所,妇幼保健所1所,卫校1(专事职业教育)

阳新县设置六类医疗卫生机构:二级综合医院1所, 二级中医医院1所,卫生防疫站1所,妇幼保健所1所,血吸虫防治所1所,卫校1(专事职业教育)

(二)医疗卫生机构的调整

1、医疗卫生机构的调整步骤采取全面规划、逐步实施、分类指导、先易后难、以点带面、稳步推进。

2、对部分功能相似、地理位置接近的机构,可由优势医疗卫生机构兼并联合;对不符合规划布局或效益严重低下的机构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转向、联办、兼并、关停、剥离或压缩规模、编制等方式进行调整。

3、对部分医疗卫生机构分别予以强化、调整、重组或降级

(1)加速市中心医院建设, 争取其附设医疗急救中心病房大楼于2001年建成并投入使用。

(2)按照我国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 大力改革我市卫生监督监测职能交叉、机构重叠的现状,实行政事分离,将卫生监督与监测职能分开,机构分设。

组建黄石市卫生监督所,承担全市卫生监督与管理职能。卫生监督所为市卫生局所属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由市卫生局、市卫生监督稽查队、市、区卫生防疫站卫生监督部分组成,人员从上述单位调剂解决。同时组建市疾病控制中心,由市卫生防疫站与黄石港、石灰窑、下陆、铁山区四个区站疾病控制部分组成,人员从上述单位调剂解决。

(3)1999年市结防所与市传染病院合并,加挂“黄石市结核病院”牌子,与传染病院实行一个机构、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合署办公。

(4) 将市四医院下放到铁山区作为试点, 与区人民医院合并,2000年完成。

(5)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要积极推进企业卫生机构的社会化,根据企业意愿,逐步使从企业分离出来的医疗卫生机构移交所在城区。

(三)卫生人力控制标准

1、医院(乡镇卫生院及其以上各级各类医院)医生配置标准

鉴于城区医生供大于求,农村医生供需基本平衡,故压缩城区医生数,适时适度增加农村医生数。

(1)2005年全市医院医生控制在1.10-1.30/ 每千人口, 3043-3595人。

其中:城区医院医生1.79-2.12/每千人口,1256-1484

农村医院医生0.86-1.02/每千人口,1787-2111

(2)2005年,全市医院医生比1998年减少-79473人,减少-2.2213.45%,其中城区减少16.7729.57%,农村增加3.1221.81%

(3)质量要求:2005 年二级(包括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临床医生必须具本科及以上学历,三级综合医院具有硕士学位医生占全院医生总数的1015%,三级中医医院和二级综合医院占58%

2、初级医疗机构(门诊部、所、卫生室、站、个体诊所)医生配置标准

根据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的需要,适度增加农村初级医疗机构医生数。

2005年配置标准:城区0.50-0.70/每千人口,350-490

农村1.00-1.10/每千人口,2065-2272

3、预防保健人员(县及县以上预防保健机构内)配置标准

根据“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目标要求,预防保健人员保持目前基数,提高素质。

2005年:卫生防疫人员2.5/万,其中:卫生监督人员:城区0.8-1.0/万,农村0.2-0.4/

妇幼保健人员1.5/万。

4、医院医护技比

根据护士缺编及开展整体化护理对护士的需求,适度增加护理人员比例。

2005年:医:护:1:1.1-1.3

:技:1:0.5-0.7

5、医疗卫生机构行政工勤人员比例

按照改革的原则,适度降低行政工勤人员占全员的比例。

2005年行政工勤人员占全员的比例为:

医疗机构:城区17-20%,农村12-15%

预防保健机构:城区12-14%,农村10-12%

(四)压缩病床数,重在提高病床利用率

1、鉴于全市城区和农村病床数均供大于求,应加大控制病床数的力度,由市卫生行政部门核定各医院的床位数。一、二、三级医院病床使用率连续二年分别低于60%70%80%的,应压缩床位。

2、床位配置标准:2005年,全市医院床位数1.90-2.20/每千人口,5255-6085张,其中城区3.83-4.43/每千人口,2684-3103张,农村1.24-1.44/每千人口,2571-2982张。

3、2005年,全市床位比1998年减少1265-2095张(1999 年压缩600张),减少17.21-28.50%,其中城区减少25.30-35.38% 农村减少6.70-19.56%

(五)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

1、大型医用设备是指:CT、医用直线加速器、磁共振仪、彩色多谱勒超声仪等大型诊疗设备及单台设备价格30万元以上的医用设备。

2、配置原则:

(1)分级原则 。不同层次的医疗卫生机构,设备配置的品目与档次应有区别。

(2)适宜原则 。根据医疗卫生服务的实际需求和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选择适宜设备,防止盲目购进高档设备。

(3)资源共享原则。 高档特检设备(如磁共振仪、CT等),应努力提供必须的政策、管理方法及组织领导,以在区域内使有关医卫单位共享。

3、配置标准:2005年,磁共振仪1台,医用直线加速器1台,CT7台,对超过配置标准的现有CT机, 今后可通过限制效益最低者更新换代,以实现总量的控制。

4、单价30万元及以上的医用设备的配置,须由市卫生局审批后方可购进,其中单台价格超过100万元的大型设备的购置, 需按照“湖北省医用设备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申购手续。

(六)卫生经费的配置

1、卫生经费配置原则

(1)成本效益原则。防止高投入、低产出,防止重复和低效投入,为保证投入的有效与高效,投入前应坚持科学论证与科学决策。

(2)主要卫生问题优先原则。 根据黄石市主要卫生问题进行经费配置。

(3)卫生经费配置向预防保健和城市社区、农村倾斜原则。

2、卫生经费配置指标

(1)卫生事业的增长幅度要高于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

(2)预防保健经费的增长幅度要高于卫生事业费的增长幅度。

(3)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每年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城区作为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中人员培训及医用器材补助经费,农村作为村卫生室人员及器材的补助经费。

3、关于卫生经济政策,黄发(1997)13号文“中共黄石市委、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卫生改革与加快卫生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第七部分“完善卫生投入与补偿机制,为卫生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氛围”已予以规定,应逐步落实到位。

(1)各级政府的投入是卫生事业发展的主渠道, 卫生事业费要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年增加,其增长幅度要高于财政总支出的增长幅度。

(2)各级政府对县(市、区) 以上医疗机构经费补助不低于人员工资的40%,乡镇卫生院经费补助不低于人员工资的60%。预防保健以及医疗机构中从事预防保健工作的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由财政预算给予保证。预防保健机构的有偿服务收入纳入本单位预算管理使用,不冲抵财政拨款。

(3)按有关规定, 减免公立卫生机构征收卫生事业投资建设项目征地、市政设施配套费、商业网点费、水电增容地方配套费及卫生机构养路费、公路通行费、年审费等相关规费,减免幅度不能低于50%

第三部分 策略与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政府行为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指出:“区域卫生规划是政府对卫生事业发展实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区域卫生规划是政府行为,政府职能由“办卫生”转向“管卫生”,充分发挥政府对卫生资源的调控职能,及时解决疑难重点问题。

黄石市区域卫生规划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规划的编制、实施、管理、监督与评估,市卫生行政部门承担调查、咨询、参谋和卫生行业管理职能。

将区域卫生规划纳入黄石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作为各级政府的职责与目标,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

政府及时为实施区域卫生规划提供必要的领导、协调、组织作用,解决必须的配套政策、经费投入等问题。

二、强化卫生全行业管理

实行卫生全行业管理,打破卫生资源部门所有、自成系统、条块分割、各自管理的传统格局,按照区域卫生规划思想与原则,对卫生资源统筹规划,统一管理。

市卫生局负责区域内卫生资源的规划、审批、调控、监督与评估。

全市范围内所有卫生资源,包括机构、床位、卫生人力、设备、经费,无论隶属何种部门(卫生部门、工矿企业或军队警察)及何种所有制性质(全民、集体或个体),均纳入统筹规划,实施行业宏观管理。

三、全面推行医疗卫生机构有关配套改革

(一)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1999年率先在市直一家综合医院实行医药“公开核算、分别管理、收入上缴、合理返还”的试点工作,根据试行情况逐步在全市医疗机构中推行。

(二)完善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在降低医疗成本,减少药品费用的同时,适当降低过高的大型设备检查治疗服务价格,增设并提高部分反映劳务技术的服务收费项目和价格。不同层次的医疗机构的价格水平合理拉开档次,引导病人合理就医。

(三)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院长实行聘任(或招聘)制,中心医院、中医医院、市防疫站的院()长由卫生局提名,市委考核,卫生局聘任,副院长由院长提名,市卫生局考核,院长聘任。二级医院的院长由市卫生局聘任,报市委备案。推行全员聘任合同制,建立一种“上岗靠竞争、分配靠贡献、管理靠合同”的竞争激励机制。合理定编、定岗。对职工实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辞职、辞退、待岗、培训、转岗、内部退养等分流制度。完善竞争激励机制,打破传统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合一制度,按设岗需求,进行聘任,可实行高职低聘、低职高聘,专业技术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所聘岗位(职位)确定。

(四)大力构建社区服务网络。各城区重点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增强医疗机构的社区服务功能。要将社区卫生服务纳入社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并和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相衔接,制定合理的财政补贴政策和管理办法。现阶段可有计划地分流卫生技术人员到社区开设卫生服务网点,逐步做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2000年,在黄石港区设立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试点,逐步在全市铺开,形成具有我市特色的社区服务网络。

四、改革现行卫生管理体制。根据“强区兴市”的原则和卫生发展需要,市卫生局除行使全市卫生行业管理职能外,重点管好三级医院,含市级重点医学专科的二级医院,市预防保健机构,专科医院和中心血站等单位,各城区政府负责管理区属医卫单位,下放给城区的二级医院和从企业剥离出来的企业医院,重点抓好社区卫生服务和爱国卫生运动。

五、建立并完善人才引进的各项优惠政策,大力引进紧缺的学科带头人和高级医学专科技术人才,引进中不受人员编制限制。对引进的人才,除了在住房、职称晋升、生活补贴等生活方面提供优惠条件外,同时要注重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包括及时提供开展工作必需的业务用房、仪器设备、配套人员,对其申报的科研项目优先立项,对具管理素质的人才安排适当的行政职务等。

六、加强疾病监测与一级预防(增进健康和特殊防护)。在大力加强急性传染病防治的同时,要重点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一级预防和干预。大力开展健康教育,提高群众的卫生知识水平,坚持体育锻炼,合理营养,保护环境,饮水清洁,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提倡合理的生活方式,纠正不良卫生习惯,改善饮食结构。到2005年,健康教育普及率达到90%,同时继续开展预防接种、杀菌灭虫、 监测高危环境(工业毒物等),加强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制管理。

七、认真选择适宜的、可行的、可及的、成本效益高的二级预防(早期诊断与及时治疗)活动,大力推广降低受益人群经济负担的适宜技术与适宜设备。对心血管疾病和恶性肿瘤实行早期诊断、早期治疗,以控制其发展、恶化与转移。

八、鉴于卫生事业自身的特殊性,实现卫生资源总量控制与卫生布局结构调整的难度相对较大,为保证此项改革稳定有序进行,必须实现以下五项结合:一是控制医院规模(机构、床位、卫生人力)与构建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相结合,促使上级医院资源向社区流动;二是控制城区卫生资源总量与加强农村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网建设相结合,促使城区卫生资源向农村流动;三是政府宏观调控行为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四是全市卫生资源总量控制、结构调整与医疗卫生机构自身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改革相结合;五是加速企业医疗卫生机构从企业剥离与政府职能部门为其搞好服务相结合。

九、加大精神文明建设力度,各医卫单位继续实施满意工程,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的各项活动。

十、加强卫生统计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卫生统计信息工作的管理,提高对信息的分析与利用能力,充分发挥信息在卫生管理中的作用。

十一、向公众宣传、引导居民正确的医疗卫生需求,争取社会各界人士支持推进区域卫生规划。

第四部分 实施与评价

一、规划的管理机构

(一)建立规划的管理机构

成立黄石市区域卫生规划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领导小组组成:市政府、市计委、市体改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人事局、市统计局、市计生委、市编办有关领导。

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审议批准规划;

2、监督《规划》执行进度;

3、做好部门间的协调;

4、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办公室职责:

1、负责制订和修订规划,并报领导小组审批;

2、负责规划的实施,掌握情况,督促进度;

3、组织卫生资源的调整;

4、负责规划的评价。

(二)建立《规划》执行组织,由市计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局有关领导组成。

(三)建立《规划》的综合评价组织,由市计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局有关领导、专家组成。

二、《规划》的管理制度

(一)建立《规划》工作办法。

(二)建立设备管理办法。

(三)建立《规划》基建管理办法。

(四)建立《规划》统计信息管理办法。

三、提高《规划》管理技能

(一)明确《规划》执行的责任单位。

(二)采取条块结合的管理办法。

(三)实行分类指导。

(四)先点后面,稳步推进。

(五)实行滚动式计划管理。

(六)加强规划的法制化管理。

四、《规划》的评价

(一)评估的目的与作用。

(二)建立评价组织。

(三)制定评价制度、办法。

(四)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包括综合指标、分类指标、效果效益指标等。

(五)进行评估。

 
时间:07-10-3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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