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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出国(境)、来华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承办本市人员因公出国(境)的审批、审核、报批和邀请外国相应人员来黄的审批、审核、报批事宜;归口管理出国、来黄审批权单位的审批工作;参与调查处理出国、来华工作中的违纪案件;承办本市因公出国(境)人员护照、签证和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和签注工作;承办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的出境证明和途径的证明。
承办对外交往具体工作,开展和指导与国外城市建立友好城市的工作,促进相互间的经济技术合作;负责来访外宾的接待工作;办理出访组团和邀请接待的有关事项;具体办理市级领导人参加外事活动中的礼宾、礼仪事宜于和对外口、笔译及函电事务;承办友好城市的报批工作;负责友协的日常工作;负责研修生、留学生及劳务人员的派遣工作。 |